秦都区楼市新政:补贴总房款0.5%
6月3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秦都区购买首套住房实施购房 财政补贴的联合公告》。
补贴标准:房价0.5%的购房财政补贴。
补贴范围: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备案合同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交易契税。
执行时间:补贴申请起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
注意事项:
一、该公告中“首套房 ”是指:
1.家庭成员(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所共有的首套房;2.已成年的未婚个人购买首套房;3.成年子女购买的住房其父母不视为共有产权人;4.夫妻离婚后无房一方再购的房屋属于首套房;5.夫妻离婚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离婚双方任何一方再购的房屋不属于首套房。6.未成年人所持有房屋产权的将其认定为其父母或监护人所有。
二、该公告中“秦都区”:不包含咸阳市高新区即彩虹二路以西、咸兴大道以南范围和咸阳市经开区范围。
三、居民家庭是指:在秦都购房的家庭,不限于秦都区户籍。
四、该公告中“未成年子女”年龄认定:截止售出或购入房屋时的网签备案时间其年龄是否届满18周岁。
五、计算方式:所有数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能“四舍五入”。
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办理(现役军人、残疾人除外)
七、所有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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