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传承列入陕西文化强省八大工程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大繁荣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文化遗产传承工程列入陕西实施建设文化强省“八大工程”。

   《意见》指出,陕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有着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颇具实力的现代文化以及深受海内外关注的宗教文化。多种文化资源聚集一域,优势得天独厚。陕西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实施建设文化强省“八大工程”,其中包括“文化遗产传承工程”。

   《意见》强调,文化遗产传承工程就是要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进一步挖掘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价值,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全省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首先是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加强科学考古和公众考古,加大对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建设力度。建设秦始皇帝陵遗址、汉阳陵遗址、唐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延安红色革命大遗址等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国家遗址公园。把关中建成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促进博物馆建设,建立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个性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积极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对其中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实施“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工程。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

   其次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振兴秦腔艺术,扶持汉剧、汉调桄桄、眉户、碗碗腔、商洛花鼓等地方戏曲。积极发展剪纸、皮影、泥塑、刺绣、雕刻、农民画等特色艺术品种。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保护项目实施。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完善省、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和传承机制,建设一批重点非遗展示馆、传习馆(所)。建立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激励机制。培育一批生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品牌。

再次是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建立一批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设立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列布展、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扶持民间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自乐班、文学社团等群众性文化团体的发展。实施文化数字化上网工程。

 

 

源自:http://www.snwh.gov.cn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14  添加:2012-01-10 09:17:34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返回网页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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