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布10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督查结果

 

  10月份,陕西省共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98个,计1226.78万㎡。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成督查组,对咸阳、汉中、安康和商洛4个市的保障房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共督查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31.44万㎡;其他各市监督机构共督查保障房项目182个,建筑面积1195.34万㎡。

  督查结果显示,陕西省仍有个别建设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未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个别监理单位未落实质量安全监理责任。检查期间,督查组向洛南县、永寿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执法建议书》2份,并责令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其他各市监督机构共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

省住建厅强调,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在开;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及“三项制度”,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切实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检查工作,对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处罚并曝光;同时,应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和管理,提高履职能力。

 

源自:http://www.shaanxijs.gov.cn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2  添加:2015-11-23 16:16:17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返回网页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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