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被纳入西安住房公积金体系

 

  近日起施行的“楼十条”通过放宽公积金政策和住房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了对本地居民及非本地户籍人口的购房信贷支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75万元

  去年西安市“房九条”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提取门槛、扩大使用范围、实现异地贷款、推行组合贷款、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公积金购房,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个贷率和使用率。

  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5万元;偿还贷款年限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结清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房屋的,首付不低于20%。结清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房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楼十条”规定,将全面推行和放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全国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时候,居民可以用商业贷款加以补充;对于非西安本地缴存公积金职工来说,如果在西安地区购买自住普通房屋,可以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新政将长期在西安市生活居住和就业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对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公租房实行货币化补贴

  同时,加快推进农业银行“农民安家贷”个人住房信贷产品的实施,加大农民工进城购房的信贷支持。对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申请贷款购房的,可根据购房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给予首套房信贷优惠政策。

  目前,西安市已将公租房全面覆盖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及在西安市学习、生活的外地居民。去年“房九条”也将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纳入到限价商品房保障范围。

  此次“楼十条”规定,在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农民工等保障家庭在承租社会房源时,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此举进一步丰富了货币化保障方式,使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申请全国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为防范资金风险,保证公积金贷款安全,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需开具真实的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

申请人或配偶具有西安地区户口,或在西安地区长期工作居住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源自:http://www.shaanxijs.gov.cn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30  添加:2016-07-04 09:24:45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返回网页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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