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年商品房上市供应及销售计划需6月底前报备

 

近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针对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发布新规,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上市销售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的开盘销售时限等情况,并严格依照确定的开盘时间对外进行公开销售。2017年度商品住房上市供应及销售计划须于6月底前向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报备。这项政策落地执行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掌握了今年下半年西安各楼盘项目的市场供应及销售计划,一方面政府从土地供应、新批预售、审批时限等方面进行调节,另一方面也可杜绝部分开发商在房价上涨周期内的捂盘惜售行为。

源自:http://www.shaanxijs.gov.cn/zixun/2017/5/99748.shtml?t=2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92  添加:2017-05-31 14:33:53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返回网页顶部
查看上一条信息      查看下一条信息
 
网站地图 反馈意见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陕西省教育厅 | 陕西省文化厅 | 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 陕西鱼化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陕ICP备10200750号
技术支持:西安尚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